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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开饭店租房子,签了五年合同,现在不想开了,根据以前签的合同,要付3%的违约金,我想问一下,这个自己签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我是不是必须赔偿

许国喜律师
一般是有效的,如果房东要赔就要赔。

回复时间:202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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