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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私立学校老师,现在处于哺乳期,原本九月已跟校长申请休假到年后上班,可是学校一位老师临时请假,校长让我立刻去上班,可是不巧的是家里老人骨折,刚做了手术没法带小孩,我申请再休假一段时间,学校发通知函给我限我3天内上班,否则就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学校这样做合法吗?
许国喜律师
产假休完应该上班,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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