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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8年10月8日入职的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后签了就业合同,然后2019年9月2日,老板以公司业务收缩为由,让我离职,我同意了,这种情况公司需要赔偿我吗,薪资应该怎么发给我

许国喜律师
你同意了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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