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南京律师网!
网站首页
诉讼指南
典型案例
法律法规
在线委托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问:共有房屋,对方不同意卖,能起诉分割吗。
许国喜律师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回复时间:2020年8月10日
共
1
条
1
≡友情链接≡
·
南京合同法律师
·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
·
南京房产律师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
南京劳动工伤律师
·
南京公司法律师
·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
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版权所有
南京许国喜律师网
苏ICP备14052444号-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11-12层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5口出向东南约1公里、地铁10号线中胜站2C口出向东北约1公里
电脑版
移动版
微信扫一扫访问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