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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老公在一洗浴中心上班,洗浴中心是包出去的,老板安排我老公去照应并时常给老板通报信息,现我老公被捕,说洗浴中心有卖淫行为,(抓了很多人),给我老公定的是“组织卖淫”,请问这种定性对吗?我们怎么都想不通。谢谢!

许国喜律师
要看他具体参与程度,可以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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