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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好律师,我是安徽的现在住在无锡,8月27号通过同事介绍到江苏一工地去做临时工,不巧中途出现事故,导致脸上受伤,到市里医院缝合十针,因为我们是做临时的,那天只是去帮忙 并没有签署任何劳务合同之类的文件,像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能申请工伤吗?像我这种脸部受伤缝合时针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许国喜律师
还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由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

回复时间:2019年8月30日

我是在工作时受伤的。

回复时间:2019年8月30日

许国喜律师
工作时受伤的属于工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如果公司不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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