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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0年,因遗赠老人不会写字,遗赠抚养协议由儿子代写并代签了字,遗赠老人按了手印,(儿子,儿媳是受遗赠人)。协议内容将名下的房屋及财产所有权全部赠予儿子,儿子儿媳必须履行老人的日常照顾,衣食住行及生老病死,遗赠人的其余三个女儿都在场见证并且都签字按了手印,请问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三个女儿现在反悔不承认了,想继承老人的房产儿子打官司能赢吗?请各位大神律师帮忙分析一下。
许国喜律师
既然几个子女都签字了协议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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