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喜律师微信公众号
法律咨询
问:我在公司做十几年了,由于公司每天都要加班,我现在不想做了,如果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能获得补尝吗?我

许国喜律师
要看你以什么理由离职,如果公司有克扣工资或拖欠工资或未交社保等情况,你以这个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每工作一年单位要补偿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2020年4月21日
  •  1 条    
  • 1
≡友情链接≡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 ·南京房产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劳动工伤律师 ·南京公司法律师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微信扫一扫访问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