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喜律师微信公众号
法律咨询
问:我离异,孩子判给前夫,我自己没工作平时也是打打零工,还有糖尿病,在19年申请了公租房,第二年民政局审核,查出孩子工作年收入五十万左右,要收回我住的房子,可我自身条件差,收了房子我就没地方可住了。

许国喜律师
你孩子有义务赡养你。

回复时间:2020年2月16日
  •  1 条    
  • 1
≡友情链接≡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 ·南京房产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劳动工伤律师 ·南京公司法律师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微信扫一扫访问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