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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律师好,我是一位泰州打工者,几年前买了一套本地小区拆迁房,房款一次付清。双方有交易协议,且在当地公证处公证。当时没有房产证,卖家答应无条件过户。2019年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现在房价是爆升阶段,卖家就认办产证证为条件,要求买方我补偿他上涨房差价,漫天要价,20万,30万不等。买方很苦恼!因为是靠打工为生,无力支付他的无理要求!请律师老师多多帮忙!指导为盼!

许国喜律师
可以起诉要求他协助办理过户,不用加钱。

回复时间: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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