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喜律师微信公众号
法律咨询
问:我南京人在马鞍山两年前买了房,办了贷款到现在没下来,中途我也联系了开发商,要我等放款就可以了,以联系多次!然后我在次和开发商打电话联系,最后说我银行流水不够!这么长时间我咨询一下,这个算我违约吗?购房合同上面办理货款90天,超出按万分之一收取,违约费,快有两年下来了这个费用是不是要我出?

许国喜律师
一般不需要,贷款下不来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2019年12月10日
  •  1 条    
  • 1
≡友情链接≡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 ·南京房产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劳动工伤律师 ·南京公司法律师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微信扫一扫访问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