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南京律师网!
网站首页
诉讼指南
典型案例
法律法规
在线委托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问:我一亲戚在一家超市里做保洁,超市是承包给物业公司的。在进去做保洁时已近超年了,现在已近干了一年多了,一直没有签订任何用工协议,现在此物业公司要无故辞退她,请问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许国喜律师
如果进去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是没有补偿的。
回复时间:2019年11月20日
共
1
条
1
≡友情链接≡
·
南京合同法律师
·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
·
南京房产律师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
南京劳动工伤律师
·
南京公司法律师
·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
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版权所有
南京许国喜律师网
苏ICP备14052444号-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11-12层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5口出向东南约1公里、地铁10号线中胜站2C口出向东北约1公里
电脑版
移动版
微信扫一扫访问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