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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苏州工地干活的外来农民工一九年三月三十号上班因意外左眼受伤导致失明,在医院就诊现以伤情稳定,工伤认定己有劳动能力签定于十月二十三号也出来了,社保局保险赔偿也赔了,钱己打到单位账号,可我找单位协商谈赔偿可公司只给我三十二这合理吗?我想走法律程序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走要请律师吗?

许国喜律师
所有赔偿都应该归你,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不懂的话最好请律师。

回复时间: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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